热文推荐: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守交通规则 树文明新风:进一步筑牢了师生安全意识俗语说的好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但偏偏有人不信
面对交警执法
视若无睹冲卡逃跑,掉头逃窜
还自以为摆脱法网,洋洋得意
殊不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短短几小时,交警就找上门了
...
案例一
逃逸躲避执法,却留下“关键证据”,刑拘
2021年10月16日凌晨1时许,河源交警在市区华达街路段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期间,一辆银色小型汽车行驶至华达街河源市第二小学路口时,突然加速转弯掉头,冲上路边的绿化带。现场执勤民警发现后,迅速鸣笛、警告。驾驶员充耳不闻,开车冲撞执勤民警,刮碰路旁小轿车后,逃离现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车辆开走了
但是车牌却遗留在现场
执勤民警根据调查车辆牌照
迅速锁定车辆涉事人员
并成功将涉事人员抓获
目前
涉事驾驶人杨某
因涉嫌袭警罪被河源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二
无证怕罚,冲撞民警掉头逃逸被刑拘
2021年10月31日凌晨1时许,河源交警支队在中山大道翔丰广场路段(南向)开展夜查酒醉驾整治行动,一辆粤P号牌白色小车在卡点不远处的辅道掉头躲避执法,但被辅道来车阻挡。
现场视频>>>
当它想再次调头时
执勤民警已经对车辆
进行拦截并大声喊话警告
但驾驶员不顾民警警告
强行开车用冲击的方式
摆脱民警的拦截,逆行逃离现场
次日上午
还在睡梦中的张某强被交警部门抓获
目前,张某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
被河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三
酒驾逃避执法被查获,驾驶人悔不当初
2021年11月9日凌晨0时许,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在华达街某汽车美容店门前时,发现前方交警查车,因喝酒害怕被查,于是顺势右转拐进辅道,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后,坐车回家,从而躲避执法。
隔天,徐某被警方传唤问话,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遇到交警查车时,掉头躲避执法的事情供认不讳。徐某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为戒,呼吁大家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蜀黍有话说
暴力冲卡撞击民警是犯罪
违者将被以涉嫌袭警罪、
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切勿做出让自己后悔一生的选择
法律链接
01
妨碍公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2
阻碍执行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03
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每个公民都有配合
民警依法检查的义务
拒不配合的将承担相应行政处罚
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执法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果断处置
暴力冲卡,法所不容!
原标题:《抓了丨冲卡撞交警、逃避执法检查?你将收获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